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移民
概述:
如果申请人是通过与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的绿卡,将不具备为新配偶申请婚姻绿卡的资格,但不包括以下
任何以一种情况:
1.申请人已成为美国公民;
2.申请人已持有绿卡至少五年;
3.申请人能证明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上一段婚姻真实或上一段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婚姻是因为丧偶而终止。
申请条件:
美国的直系亲属移民分为两种,一种有配额和排期限制,适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申请绿卡;另一种有排期和配额限制,适用于美国公民其他种类的直系亲属,及绿卡持有人的直系亲属申请绿卡。
无配额要求的直系亲属移民的申请要求如下:
1.申请人为美国公民的已婚配偶。
2.申请人为美国公民的子女,且未婚,年龄在21周岁以下。
3.申请人为美国21岁及以上公民的父母。
提示:
有配额和排期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美国公民的其他种类亲属,及绿卡持有人的亲属移民,请参看“美国绿卡持有人亲属移民”文章。
申请流程:
1.美国公民提交Form I-130申请及其他证据材料,需为每个申请人都提交一份Form I-130,之后回应移民局要求的补料、面试、及等待I-130审理通过。
2.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内,需提交Form I-485及其他证据材料,之后回应移民局要求的补料、面试、及等待审理结果。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公民提交Form I-130的同时递交Form I-485。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在Form I-130批准后,当地美国领事馆会联系申请完成后续签证办理。
3.美国公民提交Form I-864,承诺为申请人做经济担保。
提示:境外申请人在抵达美国时,会收到一份美国移民局签发的护照印章,这枚印章即代表成年申请人可以合法
在美国境内工作,直到绿卡签发。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在等待审理期间如想获得工作权利,可申请K3签证,递交Form I-129F。如有随同的21岁以下子女,可给子女申请K4签证。
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移民介绍:
对于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如想申请移民,可先申请K1未婚夫/妻签证,递交Form I-129F,从而来到美国,在到美国90天内,与美国公民注册完婚,之后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境外完婚,且美国公民的配偶现合法居住在美国境内,则不可申请K1签证。
对于递交亲属移民申请前,美国公民与申请人婚龄小于2年的申请人,批下来的绿卡是有条件的2年期的绿卡,有条件绿卡与一般绿卡享有同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2年期到期的前90天,美国公民,和申请人需要都递交Form I-751将有条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如果没有及时递交Form I-751,到期后,申请人的绿卡身份将被取消。
审理周期:
一年左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请查阅各国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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