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持有人亲属移民
概述:
如果申请人是通过与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的绿卡,将不具备为新配偶申请婚姻绿卡的资格,但不包括以下任何以种情况:
1.申请人已成为美国公民;
2.申请人已持有绿卡至少五年;
3.申请人能证明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上一段婚姻真实或上一段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婚姻是因为丧偶而终止。
申请条件:
美国绿卡持有人能够为某些家庭成员申请绿卡,这一类别有排期和配额限制,同样适用于这一类别的,还有美国公民的成年直系亲属和亲兄弟姐妹,申请人的身份种类包括: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A类: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B类:绿卡持有人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美国公民21岁以上)
申请流程:
1.美国公民提交Form I-130申请及其他证据材料,需为每个申请人都提交一份Form I-130,之后回应移民局要求的补料、面试、及等待I-130审理通过。
2.如申请人美国境内,申请人需提交Form I-485及其他证据材料,之后回应移民局要求的补料、面试、及等待审理结果。申请人可以在美国公民提交Form I-130的同时递交Form I-485。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在Form I-130批准后,美国领事馆会联系申请人办理绿卡。
3.美国公民提交Form I-864,承诺为申请人做经济担保。
提示:如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在等待审理期间如想获得工作权利,可递交form I-765。
审理周期:
一年左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请查阅各国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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