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部分区域中心项目可接收低于18周岁主申请人);
- 投资于政府认定目标就业区最低投资门槛为9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则为180万美元;
- 无重大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 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
- 投资额合法来源证明;
- 根据合理认可方法证明,通过投资于创造就业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创造不少于10个全职就业。
项目优势
- 申请人仅需要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不受语言、学历、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
- 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美国绿卡,可自由进出美国,不受移民监限制,不影响在中国的正常生意和生活无需坐移民监;
- 不需自己创业,不必亲自参与经营及管理。不需直接雇用10名员工,可以间接雇佣;
- 配偶与21岁以下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并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福利;
- 对于申请者而言,无定居地点要求,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和加拿大等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有助于申请人把生意拓展到美国以及全世界;
- 对于申请者的子女而言,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能优先进入美国众多优秀学府。入读哈佛、耶鲁等名校的概率从3%-5%上升到95%- 97%,同时可选择在美国或世界其他国家工作;
- 美国的社会安全福利制度也较为全面完善,包括医疗服务、退休人子女教育补助金、社会安全福利金、失业救济金以及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津贴、对失业者的工作训练补助及学童营养等。
- 五年后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美国护照享有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