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关闭
洽谈合作 洽谈合作
移民咨询 咨询顾问1
教育咨询 咨询顾问4
投资咨询 咨询顾问5
二维码
二维码
       
 
公安部认证机构
辽公境准字0053
海外注册号10339952
4
1 2 3 4 5
 
  当前位置     加拿大
 

1、经加拿大公证员(NOTARY
PUBLIC)或律师公证的单身证明书(即无配偶证明书)。证明书须写明当事人出生时间、地点及婚姻状况。该证明书须经加联邦政府或所在省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的认证,然后经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该证书须在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认证方为有效,经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后半年内有效。凡离婚或丧偶的婚姻当事人还须提供经所在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证的离婚证明书或配偶死亡证明书,并经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

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外离婚,其中一方欲回国再婚时:A.其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须经中国国内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申请裁定承认时须提供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如提供国籍证明有困难,可以声明书代替。

上述文件送回国内裁定前须经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B.经国内裁定承认后,才能办理未再婚证明的认证手续。

1、每人只能办一份单身证明。

2、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所在的工作部门出具的职业证明,该证明不须认证。

3、由中国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书,该证明书请到中国后办理。

 

 

上一页 2/4 下一页

加拿大概况-经济
加拿大的文化生活
加拿大经济发展概况
加拿大日常生活问题小贴士
如何在加拿大找工作
家庭团聚移民常见问题(一)
家庭团聚常见问题答疑(二)
家庭团聚类移民简介

 
大连伟鹏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9楼903-908A  联系电话:0411-82510666,0411-82510999,0411-8251077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大连伟鹏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8001042号